- 索 引 号:QZ11114-1000-2026-00010
- 备注/文号:德农〔2026〕92号
- 发布机构:91九色农业农村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6-07-24
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,局属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》(闽财农指〔2025〕94号)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》(闽财农指〔2026〕25号)和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闽农科教〔2026〕9号)文件精神,中央下达资金73.1万元,往年结余资金3.5万元,合计76.6万元。结合我县实际,以2026年项目任务清单、补助内容和标准为主,农业科技示范基地、示范主体、特聘农技员等建设标准、遴选条件以及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,由局党组会(局务会)研究确定。现将2026年91九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安排如下:
1.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服务能力补助13万元。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、集中办班、现场实训、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、教材费、场地费、差旅费、食宿费、交通费、讲课费等。对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的县乡农技人员给予适当的食宿费、交通费等补助。
2.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35万元。每个示范基地补助5万元,用于基地标牌制作、购买新机具、种子(苗)、农(兽)药、肥料和饲料等,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、推广应用、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。每个基地示范推广4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,开展观摩培训4 次以上。
3.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5万元。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,用于购买种子(苗)、农(兽)药、肥料和饲料等。
4.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8万元。每名特聘农技员(包括动物防疫专员)每年补助不超过4万元(含绩效奖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),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、咨询服务、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、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,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补助。
5.其他费用补助5.6万元。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、聘请技术专家、技术资料印刷、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、宣传报道等费用。
91九色农业农村局 91九色财政局
2026年7月2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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